龙陵: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《通告》及民情意见箱进行自查自纠

发布时间:2018-11-10 07:58:55   来源:保山市纪委

近日,龙陵县纪委监委根据自身实际,认真对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《通告》及民情意见箱的制挂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。

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加大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处力度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,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。该县纪委高度重视此次扶贫领域信访举报《通告》及民情意见箱制挂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,主要领导亲自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明确要求各乡(镇)、村(社区)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确保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。

监察体制改革后,纪检监察机关名称、举报网址等发生调整变化,该县参照市纪委模板,由县纪委统一重新制作了《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通告》183块。《通告》制挂范围覆盖县、乡(镇)、村(社区)和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,其中,县级1块,乡(镇)10块,村(社区)121块,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51块。所制挂的《通告》达到“户外3年以上不损坏”的标准,确保群众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安全性、保密性和及时性。

该县严格按照市纪委相关要求,对县、乡(镇)、村(社区)三级损坏的民情意见箱重新制挂,全县共重新制挂民情意见箱132个,其中,新换105个,更新名称、举报电话等信息的27个。县、乡(镇)、村(社区)三级《通告》及民情意见箱严格按照市纪委相关要求,一并制挂在办公区大门外显眼位置,且无监控覆盖,不断加强对民情意见箱的管理,明确专人管理,定期开箱,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。(邓洪明  李转凤)